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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哪些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卡遗失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3-09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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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年满六十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病残津贴等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2009年12月29日前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自完清参保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基础养老金;2009年12月29日及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完清规定年限缴费和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卡遗失了,应及时到所属银行经办机构挂失制卡,并将新办的养老保险卡卡号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交回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