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118号),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县拟于2011年10月申请达标考评,现就开展创建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节约集约作为我县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在创建活动中,不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自觉行动和社会的共识,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今年是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的启动之年,我县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要求,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制度、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达标考核验收。
(二)工作任务
我县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节约集约用地指标的探索和形成。
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提高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提高地区生产总值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
2、增强土地规划执行度。摸清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情况、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3、耕地保护效率。保护批准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保护批准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批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实现先补后占的比例平衡。
4、提高土地执法效率。查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以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的乘积计算,考核目标值为不低于90%;强化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抓好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
三、工作重点
(一)以供地结构调控推进城镇节约集约用地。以城市规划为导向,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科学制定产业功能片区规划,预留城市经营空间。建立年度供地计划和年度储备计划,加强指令性供地结构调控。逐步扩大安居工程项目的用地计划,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功能性用地,控制全县经营性用地供应总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以用地类型控制推进工业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落实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核定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指标,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各类鼓励、限制、禁止类产业名录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
(三)以土地整理项目推进农村节约集约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优质农田建设。通过将农村居民点迁移到社区,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在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同时,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力求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
(四)以旧城改造促进存量用地利用。运用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发展提供更多空间。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闲置土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征收闲置费,对经营性闲置土地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并限制其再参与土地招拍挂活动。鼓励开发地下空间,对利用自有土地建造地下停车库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的,给予政策优惠。
(五)以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耕地保护。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耕地保护的行政主体责任,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国土、发改、监察、财政、规划、农业、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维持耕地的农业用途。
四、工作安排和步骤
创建活动自2010年11月初开始,2011年12月初申报省国土资源厅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0.11月初-2010.11月中旬)。成立资中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制度,报省、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专题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启动创建活动,形成强大声势。
(二)合力推进阶段(2010.11月下旬-2011.9月中旬)。贯彻落实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双保工程”工作安排,查问题找差距,认真归纳分析,限期整改提高。采取调查研究、检查督导、跟踪采访报道等方式,研究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机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
(三)自查申报阶段(9月下旬-10月底)。对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和建档工作,录制创建活动专题报告片,形成总结材料,组织对上申报。
(四)迎接验收阶段(11月-12月)。准备好迎检现场,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确保一次性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长远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现实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为搞好创建活动,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国土、农业、科技、统计、工商、安监、财政、公安、监察、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和总结验收等工作,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具体负责,重点做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部门协调、督查调度以及材料总结、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认真完成县上工作实施方案中涉及本单位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查通报工作进度。对重点单位和片区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重点督查,并层层建立责任追究制和督查专报制,要在自测的基础上,委托评价机构对软性指标和不易测量的指标进行专业测定。对达不到创建活动指标要求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达标,对符合创建活动指标要求的加强监管,提高创建水平。同时,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标标准体系、操作程序和动态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确保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按时间、按进度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