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现将《资中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可于2020年8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至: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461号),并在信封上注明“保教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发至:936049244@qq.com。
附件:资中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资中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文件精神,经过成本调查测算,结合资中实际和财力状况,参照周边县市保教费收费标准,通过会同县教体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研究,拟定如下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标准:
(一)省级示范园:360元/生·月
(二)市级示范园:330元/生·月
(三)县级示范园:300元/生·月
(四)未评级中心幼儿园:240元/生·月
(五)附设幼儿班:160元/生·月
二、收费范围:全县公办幼儿园
三、执行时间: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