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资中县中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现将《资中县中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可于2020年9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至: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461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资中县中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发至:771294731@qq.com。 附件:资中县中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日 资中县中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19号)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于县中医院停车场属于新建,无法提供运行成本,因此参照我县城区各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特拟定资中中医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暂行标准: 1.所有车辆半小时(含半小时)内停车不收费。 2.小型汽车半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内按3元/辆·次,3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全天(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0元。 3.机动摩托车、机动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收费标准为1元/辆·次(不计时)。此暂行标准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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