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佛镇财政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编制和执行乡(镇)预算,乡(镇)财政性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收取和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村组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镇、村级债权债务;负责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部门概况 铁佛镇财政所未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所收入预算总额为59.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9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铁佛镇财政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而安排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0.23万元,用于职工培训进修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用于部门全体职工2017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用于部门全体职工2017年度购买保险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