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资中县兴隆街镇莲花寺白石厂花棚子采区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电 话:0832-5518611
地 址:资中县学府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花棚子采区石灰岩矿项目 | 资中县兴隆街镇玄天观9组 | 资中县兴隆街镇莲花寺白石厂 |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矿区面积为0.0115km2,采高+565m~+540m,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年开采规模10万吨/年,石灰石经分选,以原矿形式外运,矿区内不设置破碎、筛分工序。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3.5万元 | (1)废气:凿岩穿孔粉尘通过潜孔钻收尘装置收集处理。挖掘、报破粉尘通过洒水喷淋降尘,装卸粉尘通过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加大采取作业面的洒水降尘次数控制,道路扬尘采用密目防尘网遮盖,及时对形成终采面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减少裸露面积,在爆破前进行洒水控尘。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 (2)废水:分区开采,开采区域上游10m处设置1条临时截水沟;排土场外围设置雨水收集沟。收集的淋溶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采区内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减振隔声,定期加强设备维护。 (4)固废:剥离表土和废石暂存于排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及植被恢复,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及耕地施肥,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晒干用于回填。 (5)相关部门意见: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1025-10-03-477376】FGQB-0148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取得了原资中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C5110252010127130095203),新桥镇人民政府出具了选址意见,说明该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新桥镇总体规划,同意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