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日期: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分享: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编号:资中不动产〔2025〕村第10号
经现场调查,各方面权利人共同指界,我机构拟确认下列不动产权利,并对其进行确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之内(2025年02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37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2-552519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01 |
闵燕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高楼镇走马场社区2组 |
120平方米 |
住宅 |
||
02 |
蓝振洋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银山镇古井村四组 |
90平方米 |
住宅 |
||
03 |
刘冰玉 |
宅基地使用权 |
资中县银山镇古井村七组 |
75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0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