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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资不动产〔2025〕村第24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37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2—5525193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批准房屋总层数 |
|
01 |
罗建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双龙镇骑龙村八组 |
511025123204JC00008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房屋面积24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2层 |
|
02 |
张明富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双龙镇永华村三组 |
511025123208JC00001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90平方米,房屋面积9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1层 |
|
03 |
刘道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龙江镇永镇村四组 |
511025122227JC00010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房屋面积16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1层 |
公告单位: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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