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日期: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分享: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兰恒彬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证书编号不详,《资中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申报登记综合用表》以社为单位编号:11预编号:15/14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恒彬
2025年7月4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