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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资不动产〔2026〕村第5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37办公室
联系方式:0832—5525193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批准房屋总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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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饶洪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狮子镇茶店村四组 |
511025130220JC00006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房屋面积24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2层 |
|
02 |
彭云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重龙镇法王寺社区八组 |
511025100235JC00014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房屋面积238.6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2层 |
|
03 |
刘光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重龙镇杨柳滩社区四组 |
511025001228JC00004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房屋面积24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2层 |
|
04 |
林桂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资中县重龙镇兴隆场村六组 |
511025001242JC00001F00010001 |
宅基地面积90平方米,房屋面积18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2层 |
公告单位:资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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