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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   信息来源: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共体总校、分校、资中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资教体人〔2021〕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我县各类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中职及实验系列委托市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类学校包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等(含编外教师,下同)。

(二)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的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科目职称申报范围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少先队活动”科目或任教学科职称。

)资中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资中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资教体人〔2021〕34号)、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教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科任教师每学年针对性开展不少于10次家访。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做到“一反馈五了解一介绍”。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使用指标分配。

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和“逐年使用,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上报的中级岗位使用计划,经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现将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使用指标下达到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8)。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的申报人数不能超过县上下达的指标数。

)关于民办学校教师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问题。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中符合申报评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要求者,由本人申请,经所在任教学校同意后,向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申报,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职称政策相关规定送审。

三、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激励措施

(一)开展“三区”支教教师评聘中级职称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组团式帮扶人员,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等相关规定,对经组织选派到“三区”参加支教工作(含凉山州脱贫攻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即:支教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1次以上优秀者,符合评聘中级职称条件的教师;参加凉山州脱贫攻坚人员完成3年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符合评聘高一级职称条件的教师。享受以上政策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教师,所在单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二)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和职称评聘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展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工作。

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改教学科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按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改教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见附件10)。

(五)强化聘后管理。

凡取得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签订《内江市教育系统教师晋升中(高、正高)级职务岗位合同书(样本)》,明确取得任职资格后应当履行的岗位职责、权利义务、服务期限及处罚等事项。对未完成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教学质量等情况的,应低于原层级、原等级岗位聘用。对享受优惠政策评聘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调离农村学校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四、关于评价办法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师德考核。根据市上要求和我县师德考核工作实际,严格按资教体人〔2021〕34号文件精神执行。有师德“一票否决”情况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德育工作。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相关要求详见资教体人〔2021〕34号),各学校必须严格审核申报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如实填报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个方面情况证明材料。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县以上表彰(表扬)的,或其(经验文章)在全市、县交流(比赛)中获奖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普通话水平。根据资教体人〔2021〕34号文件要求,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作要求。(凡2015年10月以后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简称畅言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资教体人〔2021〕34号文件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应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五)教育教学工作及业绩。重点评价申报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承担的工作量。申报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任职内(或近每年工作量不低于本校当年平均水平(或达到《内江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内教办〔2020〕4号)所规定的工作量)。其教学质量在各类教学质量评价中成绩突出。根据资教体人〔2021〕34号文件要求,申报一级教师职称教学成绩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其教学成绩由中心学校或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格式为“经查,××××年×期全镇(校)统一考试成绩册,××××校×年级×班××学科平均分为×分,名列全镇(或全校)××类学校×个班第×名。”。

(六)继续教育。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和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达到相应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需提供近4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记录。(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不低于60学时,除提供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签章审核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外,还须提供学时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时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材料档案袋,不装订在业绩证明材料里)。

五、评职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综合评价”的原则和“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政策导向,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确保今年职称评定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申报评审条件。

各学校要对照晋升中级职称的推荐条件,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审查把关。申报人应满足所有申报条件才能申报推荐。

(二)规范推荐申报程序。

1.公开岗位。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教育系统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结合,须在核定的推荐控制计划内推荐送评,对经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教师及时聘任。各学校对县核定的2025年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指标数要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要组织学习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条件,明确报名时间。

2.个人申报。根据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印证材料。申报者必须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推荐单位应提前审核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对档案存疑或认定不清的一律不予申报。

3.测评推荐。学校比照相应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审查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安排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群众评议。述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周工作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家访、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支教或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经历、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和教育教学科研等。全体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需达到资教体人〔2021〕3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单位职称领导小组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等,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申报无效。

4.公示考察。各单位将拟推荐人员的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在本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各学校(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凡推荐上报中级职称的校(园)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或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核查申报材料以及推荐程序,并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同时,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还将对其余申报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在考察或抽查过程中,凡出现申报材料与实际不一致情况,一律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对师德考核有负面反映或长期有负面举报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5.系统审核。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由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指南(附件1)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1)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6日-11月16日(逾期不得补报)。

(2)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126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12:00

6.评审及公示。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线下资料审核和答辩工作。评审结果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资中教育网及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官网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并发文公布。

7.签订合同。凡取得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签订《内江市教育系统教师晋升中(高、正高)级职务岗位合同书(样本)》(附件5),明确取得任职资格后双方应当履行的岗位职责、权利、义务、服务期限以及处罚等事项。

8.兑现待遇。根据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按照即评即聘原则,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次月起,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保证推荐评审质量。要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信息和资格条件,杜绝德育工作经历、任教学科、教学工作量作假、相关证件和证书造假等违规行为。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要层层落实责任,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推荐评审不规范、职称激励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群访,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问责。对因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对因处罚期未满继续推荐申报的,将重新计算处罚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学校要签定《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承诺书》(附件4),报送职称材料时一并报送。

(四)实行“一票否决”。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补课及兼职授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在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受到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或媒体曝光的,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纸质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要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对照相应级别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表》(评审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从系统导出打印)及其粘贴件一式三份,由申报人本人填写。须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及粘贴件按对应的《申报评审材料清单》顺序双面印刷。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按《材料目录》顺序编写目录,双面复印或打印,装订成册。

3.《简表》一式三份,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单位审核无误后,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职称送审名册》一式一份,由推荐单位核实汇总填写,申报人复核后在备注栏确认签名,并报送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的,后果自负。评审推荐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档案袋封面贴《申报评审材料清单》。

5.材料中所附证书等复印件,由学校负责初审原件后签具审核意见、签名、落审核时间、加盖公章,再由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复核、签名盖章。所有材料一次报齐,评审期间不再接收补充材料。对所报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由评委会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二)相关材料时间节点。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经验材料<获奖的经验文章须在网上查重,重复率不超过15%>、科研成果、著作、荣誉、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始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

(三)申报学科。

中小学系列评审材料按下列7个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语文学科组,数学学科组,外语学科组,文科综合组(政治学科、心理健康学科、历史学科、地理学科、少先队活动),艺体学科组(音乐学科、体育学科、美术学科、学前教育),理科综合组(物理学科、化学学科、生物学科、科学学科),职电劳组(电化教育、劳动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地方学科课程等)。

(四)答辩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对应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材料清单》上“答辩”处醒目地注明“答辩”(红笔标识)。《答辩名册》、《答辩登记名册》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掌握所任教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情况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按省、市、县人社部门要求,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简表》上签名确认。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学校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一律不得受理,不得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并双面打印(或复印),还应在档案袋底部依次注明申报人单位、学科、姓名、拟申报职务等相关信息(用信息条贴于档案袋底部)。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答辩时交)。

八、申报工作咨询人员及电话

    王  文(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5610906

    邓洪昆(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5515408

备注:若省、市有职称申报评审的新规定,从其规定。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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