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内江市加快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随班就读体系,提高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我县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做好随班就读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20〕342号)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村社的支持,协同残疾人专家委员会成员,每年4月底前对本区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统计,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确保残疾学生秋季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结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类别和程度,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对于不能到校的重度残疾儿童,各校要遵循家庭自愿、免费教育、定期入户的原则,按照服务对象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制定送教实施方案、计划和内容,配送学习教材和资料,对送教残疾学生灵活采取一对一服务。通过上门教学、网络联校、视频电话、网络连线、定期寄送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月送教不少于 2次,每次不少于 2课时,每学年不少于 50课时。每次详实记录送教辅导过程及内容,填写送教上门登记卡(详见附件),建立好每一位送教上门学生档案。
(三)规范做好安置台账管理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动态监测的通知》要求,每年 7月31日前完成台账花名册已有数据初核,8月30日前完成安置和入学结果登记,9月30日前完成补充数据的核对安置和入学结果登记。10月30日前对已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其建立学籍,确保监测系统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特殊教育机制。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各校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保障特殊教育群体受教育的权利。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整合各种相关资源,切实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有效保障,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特殊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校要利用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和使用,以满足不同类型残疾儿童需求,促进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多元化发展。“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送教服务教师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考核、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积极宣传,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残疾儿童少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契机,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附件:四川省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登记卡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四川省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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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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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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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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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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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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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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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满意度 |
本学期送教共计 次,本次为第 次
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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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内江市加快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随班就读体系,提高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我县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做好随班就读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20〕342号)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村社的支持,协同残疾人专家委员会成员,每年4月底前对本区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统计,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确保残疾学生秋季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结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类别和程度,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二)规范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对于不能到校的重度残疾儿童,各校要遵循家庭自愿、免费教育、定期入户的原则,按照服务对象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制定送教实施方案、计划和内容,配送学习教材和资料,对送教残疾学生灵活采取一对一服务。通过上门教学、网络联校、视频电话、网络连线、定期寄送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月送教不少于 2次,每次不少于 2课时,每学年不少于 50课时。每次详实记录送教辅导过程及内容,填写送教上门登记卡(详见附件),建立好每一位送教上门学生档案。
(三)规范做好安置台账管理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动态监测的通知》要求,每年 7月31日前完成台账花名册已有数据初核,8月30日前完成安置和入学结果登记,9月30日前完成补充数据的核对安置和入学结果登记。10月30日前对已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其建立学籍,确保监测系统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特殊教育机制。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部分,各校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保障特殊教育群体受教育的权利。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整合各种相关资源,切实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有效保障,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特殊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校要利用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和使用,以满足不同类型残疾儿童需求,促进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多元化发展。“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送教服务教师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考核、评优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积极宣传,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残疾儿童少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支持和理解。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契机,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附件:四川省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登记卡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四川省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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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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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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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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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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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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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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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满意度 |
本学期送教共计 次,本次为第 次
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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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