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资州印象9#楼及地下室规划核实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验收。
二、公示内容:
(一)9#楼内部布局调整情况
因施工图深化设计等原因,9#楼建筑内部设计进行了调整,详见下表。
序号 |
变化内容 |
变化位置 |
1 |
因消防原因,对内部走廊进行优化,使其形成回廊,部分房间布局相应调整 |
一、二单元6-25层 |
2 |
分体空调调整为中央空调,取消原分体式空调外机位置,房间布局相应调整。 |
一单元10-25层,二单元6-25层 |
3 |
原规划取消一部电梯并入前室,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仅将电梯井进行了封闭,未将其建成前室。 |
一单元、二单元1-25层 |
4 |
取消两侧空调机房合并到新风机房内 |
第5层 |
5 |
因消防要求,增加排烟机房,布局相应调整。 |
第4层 |
6 |
取消大堂右侧旋转楼梯 |
1-2层 |
(二)地下室内部布局调整情况
由于施工图深化设计、增加物管用房等原因,地下室内部设计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地下车位增加116个,地面车位减少39个。调整后地下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面积均大于原规划审批面积,符合验收要求。
三、公示时间:2025年3 月 5 日至2025年3 月13 日
四、公示方式:现场公示、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0832-8169990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监督股 0832-8179185
信件:资中县水南镇东干道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监股收(注明公示意见反馈)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5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资州印象9#楼及地下室规划核实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验收。
二、公示内容:
(一)9#楼内部布局调整情况
因施工图深化设计等原因,9#楼建筑内部设计进行了调整,详见下表。
序号 |
变化内容 |
变化位置 |
1 |
因消防原因,对内部走廊进行优化,使其形成回廊,部分房间布局相应调整 |
一、二单元6-25层 |
2 |
分体空调调整为中央空调,取消原分体式空调外机位置,房间布局相应调整。 |
一单元10-25层,二单元6-25层 |
3 |
原规划取消一部电梯并入前室,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仅将电梯井进行了封闭,未将其建成前室。 |
一单元、二单元1-25层 |
4 |
取消两侧空调机房合并到新风机房内 |
第5层 |
5 |
因消防要求,增加排烟机房,布局相应调整。 |
第4层 |
6 |
取消大堂右侧旋转楼梯 |
1-2层 |
(二)地下室内部布局调整情况
由于施工图深化设计、增加物管用房等原因,地下室内部设计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地下车位增加116个,地面车位减少39个。调整后地下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面积均大于原规划审批面积,符合验收要求。
三、公示时间:2025年3 月 5 日至2025年3 月13 日
四、公示方式:现场公示、资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0832-8169990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监督股 0832-8179185
信件:资中县水南镇东干道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监股收(注明公示意见反馈)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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