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及《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5〕44号)的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行政权责事项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0日
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及《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5〕44号)的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行政权责事项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