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平 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申富一 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周 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 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晓宁 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黄 成 总工程师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绩效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等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
(九)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计划、措施,组织和实施餐饮环节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制度;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计量与认证股。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认可制度。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标准化与质量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全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申报工作,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指导全县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进检验检测科技化水平。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和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全县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本系统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十四)知识产权与专利、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知识产权和专利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全县专利技术的开发利用,负责专利代理、评估等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五)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拟订实施民营企业维权的制度措施。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建立全县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股。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各类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全县各类传统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农资、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
(十七)财务股。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八)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及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审计监督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资中县苌弘路542号
联系电话:0832-5522206 0832-553113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832-5531133
陈和平 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申富一 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周 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 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晓宁 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黄 成 总工程师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绩效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等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
(九)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计划、措施,组织和实施餐饮环节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制度;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计量与认证股。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认可制度。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标准化与质量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全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申报工作,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指导全县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进检验检测科技化水平。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和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全县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本系统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十四)知识产权与专利、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知识产权和专利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全县专利技术的开发利用,负责专利代理、评估等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五)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拟订实施民营企业维权的制度措施。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建立全县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股。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各类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全县各类传统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农资、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
(十七)财务股。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八)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及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审计监督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按照县委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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