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拟订全县统一的支付标准。
(五)组织落实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并对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等采购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
(三)基金监管股。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四)经办指导与信息化股。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资中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参保单位缴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门诊统筹、特殊病门诊、住院等医疗待遇、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外出检查、外购药品等就医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行政辅助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22号
联系电话:0832-5610198
传 真:0832-5610198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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