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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5-06-25   信息来源: 县发展改革局    【字体: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据发展、能源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执行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政策,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牵头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区域合作交流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国内跨地区之间经济、科技、基本公共服务、友好城市交往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协调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支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负责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规划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和人口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研究全县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并衔接平衡其他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国家和省市赋予资中县辖区内有关铁路、机场建设、管理、协调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救灾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及调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白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县级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建议。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等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资中、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十七)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编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李亚辉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粮食储备中心主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斌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霞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春梅  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县粮食储备中心副主任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新闻宣传、绩效管理、文明建设、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承担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机关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清算扣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等。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津贴、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股(就业和收入分配股)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等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按规定协助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和执行情况,受理相关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招投标综合性制度。组织协调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三)发展规划股(县实施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经济与国防协同发展股、县域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发展规划,评估督导规划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开发区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牵头提出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整的意见。组织拟订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相关规划,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单位)承担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负责编制城镇化规划。牵头建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督促落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政策,促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推动落实省、市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开展县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组织拟订和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推进沱江流域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推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牵头融入“一带一路”工作。衔接平衡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规划和全县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我县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监测调控,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高质量发展投资结构指标。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并开展跟踪督导。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监管;参与县级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县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业务管理和信息应用。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措施;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外贷款项目并指导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国际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协调推进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五)项目管理协调股

负责省、市、县重点项目的规划、计划和储备管理,建立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协调涉及的审批、外部环境、要素保障等事宜。开展重点项目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市场化融资。督促重点项目实施,通报进展情况。负责拟订相关重大工程项目评估督导制度和管理办法,对重点项目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督导。

(六)农村经济股(以工代赈股)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督促检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以工代赈政策,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七)基础产业股(长江经济带发展股)

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监测分析能源发展情况。研究能源发展改革重大政策,起草能源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指导相关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管理、统计、预测预警。在国家、省、市能源局指导下做好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电力“上大压小”工作,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提出能源基础设施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参与拟订加气站布局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利用工作。协同推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优化煤炭结构、煤炭产业升级和煤矿整合兼并重组工作。负责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相关工作。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全县重大交通项目的布局。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八)资环与产业发展股

综合协调全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发展,研究解决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现代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和建议。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并协调实施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特种行业有关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协调落实。受理、上报我县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组织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总部经济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参与推动创新体系建设。牵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管理,协同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创业生态培育。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领域重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工程。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发展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的节能审查工作。

(九)数据管理股

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拟订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协同推进实施大数据战略。协同开展数据领域区域合作、网络数据跨境流动相关工作。按职能职责推进县级政务信息化建设。拟订数字资中、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协调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数字四川建设,数字内江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数字资中建设。牵头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促进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牵头落实国家“东数西算”重大工程、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布局。统筹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推动数据领域相关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社会发展股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并综合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平衡社会事业类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社会事业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参与全县医改相关工作。

(十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调整改革政策方案,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地方定价、听证和成本监审目录。拟订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等收费和公用事业、要素、资源、环境、交通运输等价格的政策。核定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格,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监督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协调价格争议。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十二)粮食和物资调控储备股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重要物资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策性粮食购销、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管理。承担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粮食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粮食和物资执法监督股

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和配套制度。牵头协调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放管服”改革,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质量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负责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资中县项目推进中心

1.宣传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建立全县评标专家网络抽取终端,搞好县内评标专家管理的有关服务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招投标服务场所,规范管理全县招投标活动。

4.负责重点项目推进和谋划项目的备案、汇总、上报。

5.储备项目的更新、充实和完善。

6.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7.协调做好项目手续办理、配套措施、政策落实等工作。

(二)资中县粮食储备中心

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协助粮食收购网点、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指导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放心粮油工程等为农惠民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参与行业品牌创建工作,为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提供服务配合开展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财务挂账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承担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协调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执行县级粮食仓储、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管理工作;执行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动用计划;执行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协助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承担中央和省级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资中县铁路和机场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我县铁路项目的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做好新建铁路和机场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服务工作;配合铁路和机场营运部门做好营运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资中县价格认证中心

1.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其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物、无主物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论证。

2.对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指经营性收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调价、定价(收费标准)前期的可行性论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成本审核,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组织召开各种调定价前的价格听证会、认证会。

3.进驻各类市场进行价格指导,对各类市场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性认定。

4.发展价格鉴定网络及代订阅价格信息资料,开展价格顾问、咨询等服务业务。

5.负责县外进县内销售和县内放开商品的价格(收费)认证。

6.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

(五)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负责储备、管理救灾物资,协助开展社会救灾物资募集和捐赠接受管理工作。

(六)县粮油检测服务站

负责县内粮食储备库粮油、小包装成品粮油、产新粮食、放心粮油店粮油抽样检测,为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全县粮油质量数据。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461号

联系电话:0832-5602136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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