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审核上报全县劳动教养案件。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置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生活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理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依法实施县级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卫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指导县内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指导金融,企业内保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杨 玚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仁兵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曾 勇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吴 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 雪 局党委委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刘 坷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虹 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殷 科 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含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随时接受各种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种大型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管理110报警服务和科技通讯、密码机要工作。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上报有关公安信息,提出预警防范意见,研究制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局警务经费装备计划,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全局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全局国有资产。
3、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审计室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检查、督促全局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4、政治处
政治处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局党委直属支部的党建工作和县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法制监督大队(含信访室)
负责制定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及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办理全县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案件。
6、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实施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含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挂县打拐办牌子)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刑事犯罪预防、打击对策;办理县打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全县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机动车辆发牌发证,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标志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治安巡逻。
9、应急处突机动大队、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城区治安巡逻,维护城区治安秩序,警戒突发治安事件现场,接受、处置城区街面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
10、治安管理大队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承办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资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派出所搞好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承办居民身份证、户口准迁证等工作。
11、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实施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12、禁毒缉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直接承办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全县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承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1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15、资中县看守所
负责关押全县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看守所执行的刑罚任务。
16、行政拘留所(与强制戒毒所合署办公)
依法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留置盘问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劳动和学习;负责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安全。
17、森林警察大队
组织侦破查处全县的重特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涉林的社会治安案件。
派出机构:
资中县公安局设22个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资中县公安局XX派出所”。具体设置为:
重龙派出所、水南派出所、银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球溪派出所、鱼溪派出所、公民派出所、双河派出所、新桥派出所、铁佛派出所、高楼派出所、归德派出所、龙结派出所、罗泉派出所、发轮派出所、双龙派出所、孟塘派出所、太平派出所、狮子派出所、马鞍派出所、明心寺派出所、陈家派出所。
主要职责是:
依法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实行治安管理,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侦查一般刑事案件,配合刑侦部门和外地公安机关侦查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制、保外就医等人员的监督管教工作;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查验;指导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治保会的工作,搞好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城区负责城市治安巡逻,维护城市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性犯罪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对群众报警求助进行处置。
(二)下属事业单位:
资中县机动车车驾管服务中心
(三)其他党内机关:
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
联系电话:0832-5515294 传真:0832-553100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832-552358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审核上报全县劳动教养案件。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置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生活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理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依法实施县级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卫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指导县内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指导金融,企业内保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杨 玚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仁兵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曾 勇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吴 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 雪 局党委委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刘 坷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虹 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殷 科 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含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随时接受各种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种大型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管理110报警服务和科技通讯、密码机要工作。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上报有关公安信息,提出预警防范意见,研究制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局警务经费装备计划,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全局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全局国有资产。
3、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审计室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检查、督促全局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4、政治处
政治处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局党委直属支部的党建工作和县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法制监督大队(含信访室)
负责制定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及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办理全县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案件。
6、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实施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含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挂县打拐办牌子)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刑事犯罪预防、打击对策;办理县打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全县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机动车辆发牌发证,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标志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治安巡逻。
9、应急处突机动大队、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城区治安巡逻,维护城区治安秩序,警戒突发治安事件现场,接受、处置城区街面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
10、治安管理大队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承办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资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派出所搞好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承办居民身份证、户口准迁证等工作。
11、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实施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12、禁毒缉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直接承办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全县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承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1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15、资中县看守所
负责关押全县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看守所执行的刑罚任务。
16、行政拘留所(与强制戒毒所合署办公)
依法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留置盘问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劳动和学习;负责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安全。
17、森林警察大队
组织侦破查处全县的重特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涉林的社会治安案件。
派出机构:
资中县公安局设22个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资中县公安局XX派出所”。具体设置为:
重龙派出所、水南派出所、银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球溪派出所、鱼溪派出所、公民派出所、双河派出所、新桥派出所、铁佛派出所、高楼派出所、归德派出所、龙结派出所、罗泉派出所、发轮派出所、双龙派出所、孟塘派出所、太平派出所、狮子派出所、马鞍派出所、明心寺派出所、陈家派出所。
主要职责是:
依法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实行治安管理,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侦查一般刑事案件,配合刑侦部门和外地公安机关侦查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制、保外就医等人员的监督管教工作;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查验;指导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治保会的工作,搞好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城区负责城市治安巡逻,维护城市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性犯罪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对群众报警求助进行处置。
(二)下属事业单位:
资中县机动车车驾管服务中心
(三)其他党内机关:
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
联系电话:0832-5515294 传真:0832-553100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832-552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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