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地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度。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草地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程序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并按权限上报,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疫苗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支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
领导简介
张文峰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组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曾锡宏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匡 琼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何晓磊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朱仁兵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欣岡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 军 县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邓召虎 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县畜牧局局长(兼)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出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工作。承担县本级有关涉农审批服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农村改革股。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示范政策研究,统筹推进重大农村改革任务,组织实施重大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经验模式总结推广和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参与指导县域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工作。
(三)宜居乡村建设与治理指导股。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研究全县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等工作。
(四)农村合作经济与宅基地管理股。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经统计。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合理布局、违法用地查处。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牵头农业规模化工作。
(六)园区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股。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的规划布局、监测评价以及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牵头经济作物检疫、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扶持项目。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七)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经贸洽谈等活动。
(八)种业管理和粮油生产股(农药肥料股)。起草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起草全县种植业(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业(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承担肥料、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合理使用。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参与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牵头负责农资打假工作。
(九)畜牧兽医兽药管理股。负责起草全县畜牧兽医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草地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奶业发展。负责蜂业管理。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制定全县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兽药(渔药)残留限量有关标准。
(十)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管理股。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牵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十二)计划投资财务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开展全县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和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十四)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五)县委农办秘书股。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牵头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二、挂牌机构
(一)县畜牧局。统筹全县畜牧生产工作。
(二)资中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种子、农药、肥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执法查处;负责畜牧、渔政案件的查处;负责农用机械在乡村机耕道上违章行为的处罚;调查处理农机事故;负责农业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和兽医医疗等器械的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监督执法;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执法;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动物产品、种子苗木等检疫执法工作。参与行政诉讼。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资中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种植业技术及粮油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落实种粮农民补贴;负责实施粮油示范区、粮食功能区建设;负责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及推广。
资中县种子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作物品种保护、选育、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及新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开展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
(二)资中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畜牧生产、科技、体系建设项目的评估、认证和实施;参与拟定实施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畜牧兽医新技术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新品种引进、选育、试验、示范、推广;承担种畜禽技术服务和疾病防治、测报、技术推广;承担种畜禽新品种育种攻关、品种改良与饲草良种体系建设。
(三)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资中县分校: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农村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开展信息统计、技术咨询与服务;承担全县农民素质教育,开展以培养农村中、初级专业人才为主的农业中等学历教育;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承担全系统干部职工知识更新培训,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及农业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四)资中县多种经营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县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和种苗生产技术指导。
(五)资中县良种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国有农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推动落实国有农场发展规划,参与建设农场现代农业的产业化、基地化、信息化、农机化工作;负责国有农场良种良法试验示范推广。
(六)资中县渔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渔业良种的选育、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防治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渔业名特优新技术的试验研究、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对外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渔业科技项目的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评定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资源的救护、驯养、人工繁育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参与渔事纠纷调查。
(七)资中县农业科教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科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和农业智能化专家系统相关工作;参与农业科研成果与专利转化,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与申报;负责实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实施、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承担家庭农场培育指导。
(八)资中县农业信息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农村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信息调查、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农作物种植趋势调查;开展农业综合信息业务培训;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农产品出口基地、冷链物流加工建设工作;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配合参与农业招商、合作交流、经贸洽谈、会展活动。
(九)资中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机械技术、农业机械安全、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配合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承担全县农村机电提灌设施的推广、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农机安全岗位培训;开展农机技术指导,承担农机化先进实用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引进、试验示范、宣传、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
(十)资中县植保植检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农药、药械安全使用指导与培训,组织开展新农药、新药械试验、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高效植保机械;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预测预报和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开展检疫对象调查和处置;负责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的植物检疫工作。
(十一)资中县土肥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土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土壤肥力、土壤污染检测评估;负责新型肥料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发展绿肥、菌肥和各种环保型肥料;指导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参与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田保护方案的落实;承担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实施耕地质量建设、节水农业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落实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实施田土改良及水土流失治理。
(十二)资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开展化肥、农药、饲料、兽药、鱼饵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检测;开展瘦肉精与农产品添加剂检测;配合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资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参与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与供应;组织和实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为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落实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十四)资中县农牧监测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相关调查任务。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负责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负责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负责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负责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负责农产品价格调查;负责中间消耗统计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调查;组织实施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组织开展全国劳动力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花圃街204号
联系电话:0832-5602660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832-5608392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地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度。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草地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程序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并按权限上报,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疫苗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支持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
领导简介
张文峰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组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曾锡宏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匡 琼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何晓磊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朱仁兵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欣岡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 军 县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邓召虎 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县畜牧局局长(兼)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突出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工作。承担县本级有关涉农审批服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农村改革股。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示范政策研究,统筹推进重大农村改革任务,组织实施重大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经验模式总结推广和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参与指导县域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工作。
(三)宜居乡村建设与治理指导股。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研究全县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等工作。
(四)农村合作经济与宅基地管理股。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经统计。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合理布局、违法用地查处。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牵头农业规模化工作。
(六)园区发展规划与特色产业股。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园区的规划布局、监测评价以及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牵头经济作物检疫、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扶持项目。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七)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经贸洽谈等活动。
(八)种业管理和粮油生产股(农药肥料股)。起草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起草全县种植业(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业(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承担肥料、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合理使用。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参与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牵头负责农资打假工作。
(九)畜牧兽医兽药管理股。负责起草全县畜牧兽医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草地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奶业发展。负责蜂业管理。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制定全县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兽药(渔药)残留限量有关标准。
(十)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管理股。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牵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十二)计划投资财务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股(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股)。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开展全县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和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十四)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五)县委农办秘书股。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牵头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二、挂牌机构
(一)县畜牧局。统筹全县畜牧生产工作。
(二)资中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种子、农药、肥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执法查处;负责畜牧、渔政案件的查处;负责农用机械在乡村机耕道上违章行为的处罚;调查处理农机事故;负责农业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和兽医医疗等器械的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监督执法;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执法;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动物产品、种子苗木等检疫执法工作。参与行政诉讼。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资中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种植业技术及粮油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落实种粮农民补贴;负责实施粮油示范区、粮食功能区建设;负责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及推广。
资中县种子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作物品种保护、选育、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及新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开展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
(二)资中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畜牧生产、科技、体系建设项目的评估、认证和实施;参与拟定实施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畜牧兽医新技术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新品种引进、选育、试验、示范、推广;承担种畜禽技术服务和疾病防治、测报、技术推广;承担种畜禽新品种育种攻关、品种改良与饲草良种体系建设。
(三)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资中县分校: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农村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开展信息统计、技术咨询与服务;承担全县农民素质教育,开展以培养农村中、初级专业人才为主的农业中等学历教育;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承担全系统干部职工知识更新培训,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及农业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四)资中县多种经营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县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和种苗生产技术指导。
(五)资中县良种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国有农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推动落实国有农场发展规划,参与建设农场现代农业的产业化、基地化、信息化、农机化工作;负责国有农场良种良法试验示范推广。
(六)资中县渔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渔业良种的选育、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防治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渔业名特优新技术的试验研究、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对外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渔业科技项目的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评定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资源的救护、驯养、人工繁育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参与渔事纠纷调查。
(七)资中县农业科教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科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和农业智能化专家系统相关工作;参与农业科研成果与专利转化,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与申报;负责实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实施、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承担家庭农场培育指导。
(八)资中县农业信息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农村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信息调查、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农作物种植趋势调查;开展农业综合信息业务培训;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农产品出口基地、冷链物流加工建设工作;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配合参与农业招商、合作交流、经贸洽谈、会展活动。
(九)资中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机械技术、农业机械安全、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配合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承担全县农村机电提灌设施的推广、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农机安全岗位培训;开展农机技术指导,承担农机化先进实用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引进、试验示范、宣传、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
(十)资中县植保植检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农药、药械安全使用指导与培训,组织开展新农药、新药械试验、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高效植保机械;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预测预报和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开展检疫对象调查和处置;负责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的植物检疫工作。
(十一)资中县土肥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土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土壤肥力、土壤污染检测评估;负责新型肥料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发展绿肥、菌肥和各种环保型肥料;指导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参与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田保护方案的落实;承担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实施耕地质量建设、节水农业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落实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实施田土改良及水土流失治理。
(十二)资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开展化肥、农药、饲料、兽药、鱼饵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检测;开展瘦肉精与农产品添加剂检测;配合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资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参与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与供应;组织和实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为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落实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十四)资中县农牧监测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相关调查任务。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负责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负责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负责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负责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负责农产品价格调查;负责中间消耗统计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调查;组织实施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组织开展全国劳动力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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