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审核上报全县劳动教养案件。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置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生活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理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依法实施县级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卫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指导县内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指导金融,企业内保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杨 玚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仁兵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曾 勇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吴 畏 副局长
赵 伟 副局长
丁 雪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 坷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虹 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殷 科 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李 超 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政治处
政治处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提出对策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和党报党刊(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公安文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工资福利、年度考核、警衔升降、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局党委直属支部的党建工作和县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局警务经费装备计划、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经费预算、决算;负责采购物资手续的办理,管理国有资产;加强机关车辆、各种警用装备的管理,并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3.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
整合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随时接受各种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种大型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管理110报警服务和科技通讯工作。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上报有关社情和信息,研究制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规范整合公安内部信息资源,完成各类信息资源特别是“重点人员”的身份信息 、背景信息、动态信息和旅店业、网吧上网人员、治安卡口和社会信息的收集、清理工作;收集涉及反恐、维稳、有组织犯罪和有恶性暴力犯罪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信息线索和舆情动态,包括苗头性、倾向性线索和异常情况,提出预警防范意见。
4.法制监督大队(信访室)
负责制定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报批、执法检查、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办理全县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案件。
5.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实施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以及社科文化领域、学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实施全县隐蔽力量建设和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与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
负责全面掌握全县“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情报信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科所队防范、控制、处置“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加强各项基础工作。
下设:办公室、情报中队。
6.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和县打拐办)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规划、实施全县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规划、实施全县刑事侦查秘密工作;办理县打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下设:办公室、技术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大案一中队、大案二中队。
7.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等。
下设:办公室、警务保障中队、勤务管理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法制宣传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资威中队、双河中队、银山中队、鱼溪中队、球溪中队、龙江中队。
8.特巡警大队
维护城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治安事件现场,协助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负责城区的处警工作。
下设:办公室、巡防一中队、巡防二中队、巡防三中队、巡防四中队、巡防五中队、突击中队
9.治安管理大队
整合治安大队、户政科、出入境科,负责指导派出所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承办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资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派出所搞好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派出所搞好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负责城乡居(村)民的门牌号设制、管理和发放,承办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户口准迁证等工作;依法管理户口、搞好人口统计工作。
下设:办公室、户政中队、治安行动中队、枪爆危险物品管理中队、行业场所管理中队、基层基础中队
10.禁毒缉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直接承办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全县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设:办公室、缉毒中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队、缉毒情报信心中队。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承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下设:办公室、案侦中队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13. 资中县看守所
负责关押全县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狱中侦察和狱中政治攻势,获取线索,协破案件,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行刑罚任务。
14.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依法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留置盘问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劳动和学习;负责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安全。
15.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
16.监察审计室
负责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检查、督促全局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7.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18.应急处突机动大队
处置群体性聚集事件、群体性闹事事件和群体性暴力事件;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暴力恐怖、绑架劫持、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应急抢险任务;按照“战训合一”要求,完成各种工作、训练、武装巡逻、安全保卫等任务。
下设:综合中队和一、二、三、四、五中队
19.森林警察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决定,负责制定全县森林公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监察、考核和总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涉林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组织侦破查处全县的重特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涉林的社会治安案件。承担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0.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本县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派出机构
按照新的乡镇行政区划,保留22个建制派出所,为全县公安局派出机构,名称为“资中县公安局XXX派出所”,保留设置资中县水上派出所。具体设置为:
重龙派出所、水南派出所、银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球溪派出所、鱼溪派出所、明心寺派出所、公民派出所、双河派出所、陈家派出所、新桥派出所、铁佛派出所、高楼派出所、归德派出所、龙结派出所、罗泉派出所、发轮派出所、双龙派出所、马鞍派出所、孟塘派出所、太平派出所、狮子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维护辖区稳定。收集、掌握、报告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加强辖区内重点人口的排查管控。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从源头上防控社会风险。守护一方平安。按照规定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协助专业部门、警种破案。加强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新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推动职能安防社区建设,组织、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报事项。落实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拓展服务时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辖区群众联系,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推进社区治理。深入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开展“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共治,服务管理辖区实有人口,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依靠基层党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平安守护行动。
(二)下属事业单位
资中县机动车车驾管服务中心
资中县禁毒综合服务中心
(三)其他党内机关:
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
联系电话:0832-5515294 传真:0832-553100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832-552358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审核上报全县劳动教养案件。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置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生活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理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依法实施县级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卫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指导县内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指导金融,企业内保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杨 玚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仁兵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曾 勇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吴 畏 副局长
赵 伟 副局长
丁 雪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 坷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 虹 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殷 科 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李 超 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政治处
政治处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提出对策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和党报党刊(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公安文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工资福利、年度考核、警衔升降、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局党委直属支部的党建工作和县局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局警务经费装备计划、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经费预算、决算;负责采购物资手续的办理,管理国有资产;加强机关车辆、各种警用装备的管理,并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3.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
整合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随时接受各种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种大型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管理110报警服务和科技通讯工作。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上报有关社情和信息,研究制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规范整合公安内部信息资源,完成各类信息资源特别是“重点人员”的身份信息 、背景信息、动态信息和旅店业、网吧上网人员、治安卡口和社会信息的收集、清理工作;收集涉及反恐、维稳、有组织犯罪和有恶性暴力犯罪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信息线索和舆情动态,包括苗头性、倾向性线索和异常情况,提出预警防范意见。
4.法制监督大队(信访室)
负责制定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刑事、行政案件审核报批、执法检查、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办理全县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案件。
5.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实施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以及社科文化领域、学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实施全县隐蔽力量建设和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与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
负责全面掌握全县“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情报信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科所队防范、控制、处置“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加强各项基础工作。
下设:办公室、情报中队。
6.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和县打拐办)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规划、实施全县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规划、实施全县刑事侦查秘密工作;办理县打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下设:办公室、技术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大案一中队、大案二中队。
7.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等。
下设:办公室、警务保障中队、勤务管理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法制宣传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资威中队、双河中队、银山中队、鱼溪中队、球溪中队、龙江中队。
8.特巡警大队
维护城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治安事件现场,协助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负责城区的处警工作。
下设:办公室、巡防一中队、巡防二中队、巡防三中队、巡防四中队、巡防五中队、突击中队
9.治安管理大队
整合治安大队、户政科、出入境科,负责指导派出所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承办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资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派出所搞好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派出所搞好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负责城乡居(村)民的门牌号设制、管理和发放,承办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户口准迁证等工作;依法管理户口、搞好人口统计工作。
下设:办公室、户政中队、治安行动中队、枪爆危险物品管理中队、行业场所管理中队、基层基础中队
10.禁毒缉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直接承办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全县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设:办公室、缉毒中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队、缉毒情报信心中队。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承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下设:办公室、案侦中队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13. 资中县看守所
负责关押全县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狱中侦察和狱中政治攻势,获取线索,协破案件,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行刑罚任务。
14.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依法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留置盘问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劳动和学习;负责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安全。
15.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
16.监察审计室
负责对全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和中层干部离任审计,检查、督促全局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7.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有关事务的管理;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18.应急处突机动大队
处置群体性聚集事件、群体性闹事事件和群体性暴力事件;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暴力恐怖、绑架劫持、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应急抢险任务;按照“战训合一”要求,完成各种工作、训练、武装巡逻、安全保卫等任务。
下设:综合中队和一、二、三、四、五中队
19.森林警察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决定,负责制定全县森林公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监察、考核和总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涉林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组织侦破查处全县的重特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涉林的社会治安案件。承担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0.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本县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派出机构
按照新的乡镇行政区划,保留22个建制派出所,为全县公安局派出机构,名称为“资中县公安局XXX派出所”,保留设置资中县水上派出所。具体设置为:
重龙派出所、水南派出所、银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球溪派出所、鱼溪派出所、明心寺派出所、公民派出所、双河派出所、陈家派出所、新桥派出所、铁佛派出所、高楼派出所、归德派出所、龙结派出所、罗泉派出所、发轮派出所、双龙派出所、马鞍派出所、孟塘派出所、太平派出所、狮子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维护辖区稳定。收集、掌握、报告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加强辖区内重点人口的排查管控。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从源头上防控社会风险。守护一方平安。按照规定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协助专业部门、警种破案。加强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新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推动职能安防社区建设,组织、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报事项。落实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拓展服务时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辖区群众联系,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推进社区治理。深入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开展“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共治,服务管理辖区实有人口,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依靠基层党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平安守护行动。
(二)下属事业单位
资中县机动车车驾管服务中心
资中县禁毒综合服务中心
(三)其他党内机关:
机关党委
办公地址: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
联系电话:0832-5515294 传真:0832-553100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832-552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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