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经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到股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管理。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把关,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公开,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又防止乱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听取有关情况,为政府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促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县经信局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全县政府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县经信局牵头落实的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围绕推进制造强县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公开的重点,及时收集政府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了门户网站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规范信息发布。 一是规范公开项目。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正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二是规范公开分类。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县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四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股室初核、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把好“程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58条,其中通过经信局网站更新工作动态42条,通过公告栏、文件等形式公开16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部分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规范。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方面的信息内容不充实、形式不丰富。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局将着眼于建立政府公开长效机制,自觉主动地强化政府公开服务。
1.强化信息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局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还与干部职工息息相关。为此,我局明确要求政府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2.强化信息建设,狠抓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组配内容进行核查,对组配错误的进行调整及更新。按要求补充上传了“新闻发布制度”、部门负责人政策解读等信息。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督促监督,深化政府公开广度和深度
政府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府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经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到股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管理。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把关,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公开,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又防止乱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听取有关情况,为政府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促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县经信局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全县政府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县经信局牵头落实的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围绕推进制造强县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公开的重点,及时收集政府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了门户网站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规范信息发布。 一是规范公开项目。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正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二是规范公开分类。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县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四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股室初核、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把好“程序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58条,其中通过经信局网站更新工作动态42条,通过公告栏、文件等形式公开16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部分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规范。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方面的信息内容不充实、形式不丰富。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局将着眼于建立政府公开长效机制,自觉主动地强化政府公开服务。
1.强化信息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局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还与干部职工息息相关。为此,我局明确要求政府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2.强化信息建设,狠抓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组配内容进行核查,对组配错误的进行调整及更新。按要求补充上传了“新闻发布制度”、部门负责人政策解读等信息。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督促监督,深化政府公开广度和深度
政府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府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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