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资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起至2021-12-31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资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联系(地址:资中县苌弘路542号;邮编:641200;电话:0832—56120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21年我局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内设、直属机构,领导简介,公示公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内容。主动公开动态信息21涵盖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返乡创业、安全检查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统一由专人报送县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也安排专人对本公开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弘资中等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严格对照行政法规库及时更新网站上行政法规文本,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章,系统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网上发布我局工作公报,不断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依法公开年报。在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努力同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保持一致,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派专人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注重信息公开与商务工作有机结合,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同时,尽可能的公开政务信息,让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时常由于工作繁杂,未将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更新;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对信息的公开把握准确,同时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及时在网站上对信息进行更新;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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