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资中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资中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2—551709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资中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我局严格按照《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资中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相关规定,对我局2021年涉及财政、行政许可、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信息公开,围绕重点工作发布了相关政策文件,2021年我局发布了关于《资中县2020-2022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资中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县城区公共厕所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政策文件并开展了政策文件解读,公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共计81条,其他信息1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计27条,同时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资中县卫生健康局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了对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概况的标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与此同时我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的处理情况和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积极转为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进一步拓宽公众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严格对照行政法规库及时更新网站上行政法规文本,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规章,系统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网上发布我局工作公报,不断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依法公开年报。在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努力同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保持一致,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积极开展对全县卫健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2021年9月18日开展了以“开展节前监督检查,抓紧抓实疫情防控”为主题的监督检查活动,同年12月3日、12月20日陆续开展了以“资中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对住宿行业开展‘预防艾滋病,推广安全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县联合对资中蜀阳单采血浆站进行监督检查”“资中公民片区执法站开展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资中县开展汛期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等为主题的多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工作培训方面,2021年我县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诊治体系与能力建设暨基层呼吸系统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培训会,此外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中医医疗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在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方面,我局以中办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相关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为标准蓝本,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将责任追究工作抓严抓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监管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流程;

  二是公开信息数量、公开信息突出重点有待进一步改进加强;

  三是公开信息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公开信息审查工作机制,简化流程、形成注重关键节点审查、及时数据更新,形成监管闭环;保障政务信息按时、保质公开。

  二是提升公开信息数量,做到能公开尽力公开,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我局将继续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占比,满足公众对疫情防控政策了解的需求,让机关事务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三是加强调研和群众意向采集,增多群众信息获取途径,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了解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深层次需求,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要,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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