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三)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六)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七)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八)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
(九)负责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十)负责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教育体育、统计、科技、文化旅游、民政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培训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十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防邪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十四)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和服兵役工作。
(十八)负责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履行职责。
钟华大 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邓 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存伍 镇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林忠元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兼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罗 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 鑫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汤建伟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
李春芝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兼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周 颖 镇副镇长
刘 涛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日常事务及县政协联络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电子政务、会务安排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党员发展、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牵头组织实施,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园区建设、农村产权改革、土地流转、农业企业培育、工业发展、食品园区企业入驻、服务业、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和脱贫攻坚、投资促进、发展改革等工作。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统计、农业统计、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工作。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污染治理、环保投诉处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组织并规划乡镇以下道路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新型城镇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退役军人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低保、特困、老龄、孤儿、救济、医疗救助、殡葬、区划地名、基层政权、民间组织管理、残疾人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落实人口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政法、防邪、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禁毒、扫黑除恶、铁路护路、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等工作。具体负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社会矛盾化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县级各部门在乡镇的延伸执法,履行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场镇管理及明心食品园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具体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工作。
(七)财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贯彻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镇财政性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具体负责村组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镇、村级债权债务,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审计、财政财务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组建和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负责放管服工作。负责入驻便民服务大厅的各部门人员履职情况,对入驻便民服务大厅的相关部门提供场地和保障基础性工作条件,对镇便民服务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相关服务工作,具体负责优抚、退役军人事务及退役军人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对镇农民工服务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及经济发展、水利水务、农林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监管、粮食安全、河(湖)长制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建房,开展产权、产籍登记申报工作。负责承担畜牧、水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科技科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气象减灾防灾、城乡饮水统筹、宜居乡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规划、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水利水产、农业机械等公益性服务。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置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畜牧相关工作。
(十)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文化、广播、旅游、教育、体育、文物保护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具体负责文化宣传公益性服务,规范镇村文化活动场所开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村级文化活动等。负责农村广播公益性服务,实施村组广播设施维护和人员的培训指导,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等。配合县文化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网吧等的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经营及时上报。
(十一)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 : 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建房、公共设施、场镇环卫绿化、文明新村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污水、垃圾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服务工作。协助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加强辖区内土地、矿产等资源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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