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公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信息来源: 公民镇政府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公民镇政府对2020年以来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起至2020-12-31止。有任何疑问,请与公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资中县公民镇公民东路1号;邮编:641200;电话:0832—52190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公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公开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公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9 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4 45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7 0
行政强制 0 +1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41595.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各职能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二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支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拓宽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和维度;三是加强培训学习,畅通沟通渠道,多借鉴学习先进地方和部门的经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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