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资中县陈家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资中县陈家镇政府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梳理。现公布2021年陈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陈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832—5250240,地址:资中县陈家镇英烈路88号陈家镇人民政府,邮编:641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陈家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陈家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本年度,陈家镇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党政办牵头,各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审核、上报、维护、更新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网站公开的内容设置为概况、文件、动态、财政及其他共5大一级栏目,下又设机构职能介绍、领导简介及分工介绍、内设、直属机构介绍、政策文件、文件解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二级栏目。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清晰合理,方便老百姓看得懂、找得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做到制度规范、审核严格。监督电话:0832-525024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存在更新不及时,没有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存在编辑错误的情况。

  下一步打算:一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运用弘资中APP等传播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吸取经验教训,信息编辑多次核对,避免信息编辑发生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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