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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窨井盖管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信息来源: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资中经开区管委会,内江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要求,以及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建行规〔2021〕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平整性和窨井盖设施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窨井盖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城市窨井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电力、通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等窨井盖设施,建立完善的窨井盖缺失、破损、异响等问题快速处置机制,解决当前窨井盖设计、施工验收、管养维护、责任划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权责清晰、施工规范、管理智能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责任分工

建立城市窨井盖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约请各相关管线产权单位,定期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通报各部门井盖管理情况。制定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指导所属行业部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窨井盖隐患整治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权属单位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健全窨井盖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负责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排水照明等窨井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小区窨井盖的日常管护工作;负责指导督促供水、燃气企业做好窨井盖日常管护工作;负责新建房屋、市政工程窨井盖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县经信科技局:负责指导督促电力、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积极开展本行业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本系统学校和各类体育场馆所有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偷盗、破坏窨井设施和相关警示防护设施及违法收购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公安系统窨井盖、信号灯电源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窨井盖产品生产、销售、流通环节质量监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督促本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属国资公司:负责指导督促本企业范围内已建和在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工作。

窨井盖各权属单位(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广电、移动、电信、联通):负责开展窨井盖的日常巡查、隐患整治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建立窨井盖隐患整治工作台账,及时更新窨井盖管理档案。

公共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居民小区、企业内部等的窨井盖,由各权属单位负责治理和日常监管,对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维修、养护管理。

对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无物业服务单位的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以及建制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窨井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辖镇人民政府负责维修、养护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意识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窨井盖安全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市民对窨井盖安全工作的认知度,引导群众参与、支持配合窨井盖管理工作,持续做好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拨打“12345”等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窨井盖问题,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主办或者转办的方式及时处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强化行业监管,健全管护机制

1.建立普查档案。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各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对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照明、电力、通信、交安等窨井盖进行全面普查,及时更新窨井盖普查基础数据统计表。按照一井一档案要求,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统一规范窨井盖标识,内容包括编号、类别、产品型号、执行标准、规格材质、承载等级、生产日期、管理单位等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全面、权属清晰、主体明确。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定期开展巡查,井盖外部巡视每月不少于2次,井盖内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重点对窨井设施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进行巡视,并建立完善窨井盖巡查管理维护信息台账。

3.规范施工管理。建设项目涉及地下管线施工时,要结合窨井盖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和周边环境条件,科学选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的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安装,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对新建、改扩建市政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密集区域和标志性路段等要优先使用新型窨井盖,窨井盖表面应标注权属单位、管线类型、承载等级、功能用途、生产日期等信息。

4.做好设施验收移交。新建窨井设施在建成移交时,应设置统一标识。城市道路改、扩建时,需要拆除、移动窨井盖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窨井盖权属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完工后按有关技术标准恢复原状。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加强窨井盖施工验收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5.制定快速处置办法。通过网格员日常巡查、环卫工人报修、群众投诉、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时进行处理,对窨井盖破损、缺失等问题,在4小时内处置完成,对确认废弃的窨井盖,24小时内完成封填,在整改完成前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维修、更换等作业时,住建、经信、公安等主管部门相互配合;排涝应急处置时,要密切监测窨井内外水压,确需移动、加固窨井盖的,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作业结束后及时恢复窨井盖原状。

(三)强化执法力度,确保窨井盖安全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窨井盖安全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窨井盖隐患突出问题。发现涉嫌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按照相关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毁损、偷盗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