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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打好重污染天气攻坚战,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2年6月2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内府办发〔2022〕25号),按照要求,我县应对《资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修订)》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20日,资中生态环境局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修订《应急预案(初稿)》。2022年11月29日,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草拟。2022年12月2日,资中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深入讨论,修改后向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14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对各镇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检查改为进行技术指导”已采纳,其余13个单位无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应急预案(送审稿)》。后经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起草依据
1.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内府办发〔2022〕25号)
2.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资中府办发〔2018〕136号)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新闻发布、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奖惩、附则等九章34节组成。
(一)总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资中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工作(包含因颗粒物、臭氧等主要污染因子引发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资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资中生态环境局大气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级文件,发布预案启动、终止命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按要求做好预警应对工作和信息报送。
(三)监测与预警
资中生态环境局、资中气象局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情况对未来趋势作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分级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四)应急响应
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对应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当接到省、市启动应急响应指令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执行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措施。
(五)新闻发布
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县融媒体中心及县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六)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向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应对工作信息,并对全年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进行总结。
(七)应急保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培养常备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应急预备力量,确保能迅速开展并完成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应急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响应等应急工作。
(八)奖惩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中对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任务,成绩显著,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给与表扬;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阻碍执法人员执法、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九)附则
主要是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预警分级等名词术语进行解释说明。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资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同时废止。
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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