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资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信息来源: 资中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资中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资中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资中县重龙镇天才坝社区8组;明心寺镇川硫社区12、13、14、15组,川硫社区集体,唐明渡村8组,共4个地块,面积约18.2911公顷 (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插)的农作物、经济林木等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资中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资中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资中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1)

资中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2)